四川定尺冷轧带肋钢筋加工和检查验收:
1.经调直机调直的钢筋,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;钢筋调直后不应有局部弯曲,直条钢筋每米长度的弯曲度不应大于4mm,总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筋总长的千分之四。
2.冷轧带肋钢筋未端可不制作弯钩。当钢筋未端需制作90°或135°弯折时,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。
3.用冷轧带肋钢筋制作的箍筋,其未端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程第3条的规定外,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。
4.钢筋加工的形状,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。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规定。
5.CRB650级及以上级别的预应力钢筋应成盘供应,成盘供应的钢筋每盘应由一根组成,且不得有焊接接头。 CRB550 级钢筋宜定尺直条成捆供应,也可成盘供应;成捆供应的钢筋长度,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。
6.对进厂(场)的冷轧带肋钢筋应按钢号、级别、规格分别堆放和使用,并应有明显的标志,且不宜长时间在室外储存。
7.进厂(场)的冷轧带肋钢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:
1)钢筋应成批验收。每批应由同一厂家。同一规格。同一原材料来源。同一生产工艺轧制的钢筋组成,每批不大于60t 。每批钢筋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,每盘或捆均应有标牌。
2)每批抽取5%(但不少于5盘或5捆)进行外形尺寸。表面质量和重量偏差的检查。检查结果应符规定要求;当其中有一盘或一捆不合格,则应对该批钢筋逐盘或逐捆检查。
3)强度级别650级及以上级别的钢筋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逐盘进行检验,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后取一个试样,作拉伸试验。当检查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程附录B中表B.0.2的规定时,则判该盘钢筋不合格。反复弯曲性能按批抽样检验,每批抽取二个试样,检验结果如有一个试样不符合本规程附录B中表B.0.2的规定,应逐盘进行检验。检验结果如有试样不符合规定,则判该盘钢筋不合格。
4)成捆供应的550级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按批抽样检验。符合规定的钢筋以不大于10t为一批,从每批钢筋中随机抽取二个试样,一根作拉伸试验,一根作弯曲试验。当检查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,应从该批钢筋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检;复检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,则应判该批钢筋不合格。